教务处是学校教学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在主管副校长直接领导下,开展工作,具体工作职能有:
1.负责学习支持与学生事务管理,做好学生工作辅导员的选聘、培养与考核工作。
2.负责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,不断完善本部门的规章制度。
3.负责学籍管理。
4.负责考务管理。
5.做好教学资源配置。
6.应用与推广学分银行。
7.教务管理人员培养规划的制定与执行。
8.指导、支持与服务教学点的工作。
9.催缴直属教学点学生学费、教材款,及时清算所属教学点应缴的管理费。
10.负责上级电大及合作高校的工作协调与联系。
11.加强本部门的队伍建设,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教务处 32813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