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导室是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,对全校教育、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、督促、评价和指导的职能部门,具体工作职能有:
1.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令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拟订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。
2.负责教育督导队伍建设。
3.制订学校教育督导工作计划,进行督导工作总结。
4.进行教育、教学全过程的总体督导与监控,把好教育、教学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。
5.收集有关教学改革、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为校党委指导教育和教学工作,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
6.及时传达和落实市教育局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的文件精神,并做好汇报工作。
督导室:3281766